1.集团内部力量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
通常,由于品牌管理体系的不健全,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对集团品牌建设的需要是由子公司的发展状况决定的。成立时间越久的公司,由于意识的问题(对于上级管理的需要),对集团品牌建设的举动越支持;经营额越低的公司,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状况,也需要得到集团的支持。相反,新近成立的公司,由于观念比较新,在体制上的束缚感比较弱,面对市场的能力较强,并且市场发展的状况比较好,所以出于一定的本位考虑,对集团品牌的依赖减弱,建设意识也相对比较弱。
在这种情况下,在集团品牌建设上,集团内部的有效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在对外的整体传播的配合上不是很理想,会出现配合不积极甚至出现抵触情绪。
2.外部推广力度弱,媒体传播工具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目前我国大的企业集团的品牌意识薄弱,集团品牌外部传播和推广工作在人力、财力的投入上十分有限,许多行业报纸、杂志、网站、事件营销等有效的品牌传播工具目前还没有被有效地利用,导致客户对于集团品牌的整体印象比较模糊。同时在外部传播上大多数企业集团比较被动,很少能主动出击,进行有策划、有步骤的推广与传播。
品牌建设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品牌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是前提,从集团战略、集团管控和集团企业文化的角度去构建集团品牌的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之上,充分利用科学的品牌传播体系,向外界传达清晰的企业品牌理念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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