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在建品牌上,一方面,通常不重视概念,特别是一个对销售有帮助的专属概念,就像国宝熊猫一样珍贵;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也喜欢概念满天飞,让客户应接不暇。这是错误使用概念的表现。其实,中小企业不需要那么多的概念,在建品牌时,只需要一个对销售有帮助的概念,并且对于对手来说,这个概念是我们专属的,那就足够了。概念不是凭空捏造的我们在为中小企业建品牌的过程中,发现概念与企业、产品没有任...

俗话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利”。无论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一个品牌的名字,都是极为重要的。一个人的名字起得好,人生道路口J能就会比较顺利;一个品牌的名字起得好,这个品牌成长得也自然比其他品牌快。中小企业都不是很重视品牌的名字,觉得能将产品卖出去就不错了,这个名字代表什么无关紧要,这是传统的经营观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竞争的需要了。出师有名,以便能够顺顺利利的。何况商业性的...

什么叫做市场本质?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在中小企业没有看到的地方,蕴藏着我们需要的一座金山,这意味着市场本质最深层次的东西,需要我们用心去探究。市场就像一座冰山,我们所看到的是冰山浮在水面上的部分,那只是冰山显露的表象,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我们所无法窥视到的才是冰山真正的本质。纵观中小企业获胜的原因在于中小企业老板亲力亲为,相比大企业的老板更深入市场一线,不依...

适合中小企业的东西,才是真正有用的东西。我们在前而提到品牌有很多正确的解释,但是针对中小企业本身的实际情况,中小企业必须让自己的品牌拥有三层含义,才能让行动顺利进行。中小企业应该活出自己的特色,这是中小企业的生存之道。没有自己的特色,中小企业将会淹没在激烈的竞争之中,品牌永远没有出头之日。所以,中小企业将品牌的三层含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才能让自己活出特色。代表产品的注册商标没有...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品牌似乎蒙着神秘的面纱,因为我们无法用言语表达其中的神秘。一是看到品牌创造的商业奇迹,好像离我们中小企业太远了;二是在我们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受到品牌的影响,我们的衣食住行,好像都要选择品牌产品。中小企业需要重新认识品牌,探究品牌真正能够为中小企业带来的价值,从而树立起正确的品牌观念。正确的品牌观念什么是品牌?有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不管有多少种说法,对中小...

将通俗易懂、简单易行的东西变得操作复杂,是现在人们的拿手好戏。建品牌对中小企业来说有一定的挑战,但这并不代表着操作复杂。消除中小企业认识建品牌操作过程复杂、深奥的误区是我们的首要任务。任何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方案,其操作过程当然复杂,但在企业是没有生存土壤的。从一部厚重的调研方案开始我们曾经服务过一家白酒企业,总裁做决策时,就找出调研企业做的一部厚重的调研方案,然后找品牌经理来帮...

我们喜欢改变,但是不喜欢大的改变。事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也常常在改变。中小企业每天都在改变,这证明中小企业在发展在进步。假如有一天我们看到企业不再发牛改变了,那么潜藏的问题就会爆发出来。在建品牌上面,许多中小企业都不能接受太大改变,但是,事实上并不需要中小企业做多大的改变,为什么中小企业会有这样的误区呢,那就要我们去改变了。策划机构的诱导很多想法,大多数来自外部因素的诱...

以前,人人怕出名。现在,我们拼了老命都想出名,什么博出位的动作我们都不觉得多余。轰轰烈烈一阵子之后,我们是出了名,可是整个人又被打回了原形。中小企业在建品牌上,一味地想做名牌,觉得除了这种选择,在建品牌方面已经别无选择了,可是当我们付出了资金与精力之后,发现还是在原地踏步。做名牌,无非是中小企业一厢情愿地认为,品牌有了知名度与美誉度,就可以横行天下了,却不知也会落到徒有虚名的地...

中小企业建品牌喜欢四处出击,到处问路而处处碰壁。建品牌毫无建树,完全将希望寄托在别人一点就灵的秘方七。对于中小企业有用的捷径,见效的秘方,在现实中根本没有。中小企业还是趁早打消这一念头,以免越陷越深,最后将氽业推向万丈深渊。完全寄希望于“外脑”中小企业认为建品牌是专业的事情,完全将希望寄托在外部,觉得需要请专业的“外脑”来策划一番,才能在建品牌方面有所建树。请专业的“外脑”协助...

做事情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是不错,可是不要完全当成准则。我们许多时候做事情,往往将天时地利人和当成了借口,迟迟无法迈出关键的一步。时机尚未成熟,我们没有必要采取行动,结果迟疑的行动导致错失商机。把时机尚未成熟作为借口而推迟建品牌的行动,着实令人心痛。消除中小企业自认为企业发展还没有到建品牌这一地步的观念,中小企业需要认清建品牌的本质,建品牌并不是时机成熟与否的问题。我们还没到建品牌...

不知是社会发展的影响,还是我们变得急功近利,在踏上征途时,总希望有捷径可走。结果在我们面前敞开的大门,也被当成是一堵高不可攀的墙壁,从而陷入捷径的怪圈之中不可自拔。在建品牌的过程中,中小企业害怕花费很多时问,却无法预测到最终效果。事实上,从我们着于建品牌开始,就可以实实在在地感觉到建品牌带给企业的改变。品牌需要持久性发展,可是建品牌并不需要历程持久。我们通过建品牌这种立竿见影的...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人们普遍对未来充满恐惧,这导致大多数人怀有不成熟的心理,总是过多地担心要做的事情,导致行动的脚步迟迟不敢迈出。提起资金,可能是中小企业急切需求的。虽然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调整了相关融资政策,但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依然过窄。另外,中小企业认为建品牌就要投资巨大,否则无法在建品牌上有所作为。本来中小企业在资金储备上已经捉襟见肘,哪来更多资金承...

对于名人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作明确规定。以《广告法》为例,作为广告法律体系中的“普通法”,《广告法》中就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主要集中在该法第38条与47条的规定。《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

产生名人虚假广告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行业监管不力、广告监管体制不完善以及行政监管不力等,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有两点:一是利益驱动。名人做一次虚假广告,可以获得几十万、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报酬,这在广告界已不再是秘密。例如,在“藏秘排油茶”虚假广告案中,郭某的代言费高达200万。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名人明知是虚假广告仍参与其中。许多名人为了追求广告收入,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和功效不做任何调...

名人虚假广告是指由名人参与其中的虚假广告,名人为虚假广告中的一个特定的主体,是虚假广告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名人,一般是指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而在社会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包括歌星、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名模、主持人、各行各业的知名专家、社会名流乃至科学家、政治家等。讨论名人虚假广告责任问题,首先要认清名人在广告关系中的法律地位:一是名人与广告主之间的关系:二是名人在广告中...

名人具有极高的社会知名度,利用名人做广告容易拉近产品或服务与消费者的心理距离,增加其在消费者群体中的亲和力,并能迅速提升产品品牌的知名度,给广告主带来经济利益,这就是名人广告效应。时下,聘请名人做广告成为许多广告主的选择,而名人广告也越来越多地充斥着人们的生活。然而,这些广告在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有一部分已经超越了真实广告的界限,成为虚假广告,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于...

虚假广告侵权的对象即因为虚假广告行为而导致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包括目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虚假广告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作不实的宣传,至少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目由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从这个角度而言,所有的虚假广告都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其侵害对象是消费者。这是对虚假广告侵权的一种广义理解。从狭义的角度看,虚假广告侵权行为指的是虚假广告...

侵权行为的客体即侵权行为法的保护对象。侵权行为法的保护对象为权利或利益,但并非所有的权利或利益都受到侵权行为法的保护。对此,理论上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广义说认为,侵权行为法保护的权利应作广义的解释,即只要是既存的法律体系所明确承认的权利都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权利,至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利益则是指规范社会生活的公序良俗及保护个人利益的法规所包括的一切法益。一狭义说则认为,侵权行为法...

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虚假广告侵权在主体、客体、对象方面都有目己的特点,这是由虚假广告本身的特点决定的。虚假广告侵权的主体即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人,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推荐者等广告活动主体。(一)广告主《广告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目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即同广告经营者、广...

从不同的角度认识虚假广告侵权行为,对于研究虚假广告侵权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有助于我们对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举证责任以及责任形式等。依不同的标准,对虚假广告侵权行为可作不同的分类。一、故意侵权行为与过失侵权行为此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所进行的分类。虽然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在造成实际财产损害情况下,故意侵权人和过失侵权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并无大的区别,但对虚...
